后勤保障

物资管理规定

日期:2024-01-06 14:55来源:文山州高级技工学校 阅读:208次

Q/WSJX-GL-29

一、物资采购必须经仓管员验收无误后方可入库,如有不符合要求(假货、高价)的物资,仓管员拒绝收货。

二、物资保管做到归类理放,贴好标签,账物相符,防止霉烂变质,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三、物资领发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租借手续,未经批准,仓管员不准私自将公物租借他人使用。领用(或租借)物资当事人必须签字。

四、仓管员必须随时整理资料,及时清库,当月结算,登记清楚当月入库、领出、库存物资数字。

五、根据出厂年限和质量需报损的物资由仓管员造册登记报学校领导批准后,给予报损处理,并于销账。

六、仓管员应加强责任心,树立安全意识,上班前检查门窗是否完好;上班时须坚守岗位,非库房人员一般不得进入库房内巡看,领用物资者在指定的地点领取;下班时关好门窗、电源、锁好库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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