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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的通知

日期:2024-02-26 11:20来源:文山州高级技工学校 阅读:170次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3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的通知》(云财会〔2023〕32号),现将2023年度《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合格标准及资格审核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3年《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全国合格标准为60分,成绩合格单有效期三年(2024年—2026年)。云南省内合格标准为55分,成绩合格单有效期一年(2024年)。

二、达到全国合格标准的人员,资格审核通过后自行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打印成绩合格单。达到云南省内合格标准的人员,于9月1日—9月22日登录云南省财政厅门户网站(http://czt.yn.gov.cn)“会计管理”页面,点击“会计考试→证书申领”,进入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申领页面上传资格审核所需资料。在此期间,2023年度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资格审核的高级会计师考试全国合格标准人员,可申请资格审核。

三、省内合格标准的人员须在2024年1月31日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到省财政厅会计处、会计服务中心(昆明市华山南路130号3015办公室)领取高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咨询电话:0871-63957215。






云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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